第九条

已废止

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