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二章 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第九条已废止使用地下水源热泵系统的取水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可靠回灌措施,确保置换后的地下水全部回灌到同一含水层,并不得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