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章 政治权利第十二条有效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所占比例应当与该单位女职工人数比例相适应。女性相对集中的单位应当有适当数量的女性管理人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