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有效

中国人民边防武装警察部队和海关应当加强边境地区和口岸的管理,打击走私和贩卖毒品、制毒化学配剂、枪支弹药、淫秽物品等犯罪活动,维护边境治安秩序。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