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四章 保障和监督第四十三条有效市、区、街道总工会机关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其有关费用按照有关规定由财政负担。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