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工会应当督促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的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候选人由企业工会提名,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