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十九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任会议同意,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30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