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市场经营者及经营行为第十二条已废止经营者凭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经营活动。农民进入市场出售自产农副产品的,不需办理营业执照。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3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