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景区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利用景区资源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缴纳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景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具体征收办法,由丘北县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景区门票价格应当报经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