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普者黑景区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三十条已修改景区内禁止采石、采砂、取土等破坏景观和改变地形地貌的活动。确因抢险救灾、公益性项目建设需要的,经丘北县人民政府批准,到指定地点限量采取。三级保护区内,经批准的群众自建设施需要少量采砂、取土的除外。地方法规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