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二条已修改工会对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就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被调查单位应当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予以答复。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