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二十四条已修改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全体会议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