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一章 会议的举行第十八条已修改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整理简报印发会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设旁听席。旁听办法另行规定。会议根据情况可以举行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会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决定和决议,应当公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8年5月22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