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章 防治水污染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统筹规划,合理利用。各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在确定大中型水库坝下最小泄流量时,应维护下游水体的自净能力,并征求有关区域内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