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防治大气污染第四十五条已废止禁止在人口集中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7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