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九条已废止归侨、侨眷投资开发荒山、滩涂或者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生产,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支持和鼓励,并给予优惠。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10月1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