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大兴安岭地区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十六条已废止地区工作委员会的经费列入地区财政预算。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5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