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港口管理条例/第四章 港务管理第二十六条已废止在港区内装卸、转运和储存危险货物的,应当经当地港口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批准,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