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海岸带规划管理规定/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已废止买卖、转让、涂改规划许可证的,由规划管理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吊销规划许可证,并处以五千元至一万元罚款。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