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旅游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修改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违反旅游经营管理规定应予处罚,法律、法规已作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