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三章 预防重点与措施第十五条已废止公安、检察、审判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公正执法;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公开职责范围、办案程序、投诉途径等事项,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