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六条已修改各级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每五年应当组织一次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建立健全野生动物资源档案。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2年2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