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力市场条例/第三章 择业求职和招用人员第十三条已废止择业求职的劳动者到职业介绍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持本人身份证件,并按照要求提供其他有效证件。从事特殊工种的求职者,必须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