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已修改河道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管理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