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施《矿产资源法》办法/第二章 矿产资源的勘查第十六条有效在取得探矿权的勘查作业区范围内不得设置新的探矿权和采矿权。在探矿权设置的区块范围内,已设置的采矿权仍然有效。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