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五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地方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发生严重的森林病虫害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除治措施,消除隐患,防止蔓延。疫区的划定和撤销,由省林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