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九条已修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专家信息库,制定完善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评审、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和评奖制度,发挥专家在科学技术进步与创新活动中的咨询作用。参与科学技术计划项目评审、科学技术成果鉴定以及评奖等活动的专家应当遵守规定,公正评审,客观评价,保守秘密。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