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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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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利用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横跨道路设置横幅等,不得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得妨碍安全通行。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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