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条件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利用立交桥、人行过街天桥悬挂、张贴物品或者横跨道路设置横幅等,不得遮挡交通标志、交通信号灯,不得妨碍安全通行。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