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城市道路停车设施是指利用城市道路(含高架道路下、立体交叉桥下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设置的可供车辆临时停放的场所及其附属设施。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