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设置城市道路停车设施应当遵循便民利民、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原则。

设置城市道路停车设施不得影响行人、车辆通行。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