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已修改

管道燃气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燃气管网排查、燃气设施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险抢修等制度,配备必要的报警检漏设备和抢修设备,并对重要燃气设施所在地和重大危险源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或者采取其他监控措施。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