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 安全监督管理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相关情况。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燃气设施保护范围的,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时,将燃气设施保护范围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燃气设施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燃气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燃气设施建设工程档案。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