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第三章 租赁第二十二条有效公有房产的租金标准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由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制定。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