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的使用和非法定计量单位的废除,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