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劳动保护条例/第二章 劳动保护责任第十条有效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劳动保护科技的研究和开发,提高劳动保护的科技水平。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