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农业经营合同条例/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十条已废止当事人双方就农业经营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集体经济组织须盖公章,合同即成立。农业经营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要求鉴证或公证的,应当依法提交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鉴证或公证机关公证。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