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把旅游业作为重点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共同改善旅游环境,促进旅游业与相关行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