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旅游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旅游业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业实行监督管理。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编制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协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旅游业的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