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价格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四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