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三章 议案的提出和审议第三十六条已修改主席团决定不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议,并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报告。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2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