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七章 视察和调查研究第四十八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应当围绕宪法、法律和地方性法规的实施,需要审议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进行视察和调查研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