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第三十一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设办公厅,在秘书长领导下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