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二章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在每次会议结束的时候,由主任会议提出下一次会议主要议程的建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3月30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