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科普工作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并组织实施科普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