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五条有效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发挥各自优势,结合生产、生活实际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方向,组织本系统各单位,灵活多样地开展科普宣传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