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四条有效卫生、计划生育、体育、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结合爱国卫生、医疗保健、计划生育、全民健身和环境保护,做好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