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六章 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四十二条有效矿山企业对矿山事故中伤亡的职工,按照国家抚恤、保险的有关规定给予抚恤或者补偿。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10月26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