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宗教涉外事务第四十条有效信仰伊斯兰教的本省公民前往国外朝觐,由省伊斯兰教协会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0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