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民兵预备役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有效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的误工补贴,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作出规定之前,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补贴办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