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病防治条例/第三章 职业危害因素测定第二十一条有效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人员对有害作业单位提供的技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