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管理规定第四条已废止需要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凭开发区管委会批准的文件、合同和协议,向开发区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用地手续,领取土地使用证书。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